2008年1月初,“西丰县委书记进京抓记者”一事成为公共舆论焦点。记者前天获悉,当时被羁押的该事件中关键当事人之一、西丰女商人赵俊萍服完3年有期徒刑后,已于3月20日刑满释放。 赵俊萍说,刑满后,她从服刑的沈阳女子监狱直接赶到了北京,一是会见自己的律师周泽,要求周泽帮助自己申诉;二是向曾帮助过自己的一些记者、网友“请罪”和“道歉”。 赵俊萍透露,一审判决后,在被西丰看守所羁押的过程中,有关人员对其威胁利诱,其被迫放弃了上诉权利。赵称,她现在的申诉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一审判决认定的偷税罪,实际上是其试营业期间、正在登记取得发票期间发生的。二是,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应由“被诽谤”的县委书记张志国来起诉,但已经生效的判决并没按照自诉程序来审理,判决根本不能成立。 2007年3月21日,西丰女商人赵俊萍携带自己搜集的举报材料到中纪委等部门上访时,被西丰警方抓走。2007年12月28日,西丰法院以偷税、诽谤两项罪名,判处赵俊萍有期徒刑3年半。其中,偷税罪的量刑为2年半,诽谤罪的量刑为1年半,最终决定执行3年半有期徒刑。 据《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