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省检察机关今年将试点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家庭住房、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将被纳入廉政档案内容,每年填报一次。据了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内容将作为对干部提拔、使用、交流、诫勉、免职等的主要依据。对于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护短。 据《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