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华西简介 |     PDF版 | 主编信箱 | 广告价格   
首       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版面概览   
2008年11月29日 星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期:[ 2008年11月29日 ] -- 要闻 -- 版次:[ 003 ]
奥运开幕谎称公交有炸弹 判了3年半
2008-11-29

  该案昨日在成都龙泉法院宣判,男子称想引起轰动,证明自己能干大事,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庭审现场,税川江脸上没有表情

  高中毕业后找工作一直不顺,在连续更换了七八次工作后,还是没能找到生活的方向。为了向父母证明自己能干成一番“大事”,为了证明自己也可以独挡一面,25岁的税川江竟然在8月8日奥运会开幕式的当天晚上,向成都市公交集团公交热线拨打了电话,谎称在58路公交车2层安放了3颗炸弹,并索要900万。

  昨日,成都龙泉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税川江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谎称安炸弹索要900万

  今年8月8日奥运会开幕式当晚20时25分,成都公交公司接到一男子电话称58路公交安有3颗炸弹并索要900万元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随后,全市所有58路公交车停运,成都市公安局调动1000余名警力对58路公交车和沿线的站点进行了逐一搜索排查,但让人疑惑的是,并没有发现男子所称的3颗炸弹。

  次日晚上20时27分,男子的电话再次响起:“公交公司吗?我要的900万准备好没有?”但随后,男子在没有说明交易地点和交易方式的情况下,再次匆匆挂断了电话。2008年8月11日,有重大嫌疑的税川江被警方抓获。税川江当即承认,是他打电话谎称在58路公交车上安放了炸弹,对于自己所作所为的原因和动机,税川江一语惊人:“我不想勒索钱财,只想试试公安机关的反应,引起点轰动效应。”

  他以为“最多拘几天”

  庭审于上午开始,但这次的庭审却和以往略有不同:龙泉法院的院长杨德军坐在了审判长的位置上担任主审法官,而龙泉检察院的检察长李伟光作为第一公诉人向税川江提起公诉。随着法官宣布庭审开始,穿着黄色马甲的税川江被带上了法庭。他身材偏瘦,像个文弱书生,他的脸上没有表情,目光有些呆滞。

  “没想到,我真的没有想到后果会这样严重。”税川江说,8月8日晚上他由于一些琐事和母亲吵了架,后来喝了点酒。“我高中毕业后找工作就一直不顺,后来由于自己性格的原因,换了七八份工作都没有起色,父母也一直没少责怪我。为了向他们证明我也可以成功,也可以干大事,我才想到要给公交公司打电话谎称有炸弹,想以此引起点轰动效应。”

  税川江的父母也赶到法庭旁听,但两位老人却一直埋着头一言不发。税川江的母亲掩面而泣,整个庭审中几乎没有抬头看过儿子一眼。法官宣读完判决结果后,两位老人默默离去。税川江不知道父母在身后,他说他对不起他们。

  对于自己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税川江说,他没有意识到会这样严重。“当时想着最多拘留几天。”

  “他用极端方式证明自己”

  税川江的辩护人宋律师说,税川江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他之所以会选择这样的方式,也是由于他在心理上还存在着缺陷。”宋律师说,税川江曾多次表明高中毕业后,他一直在工作方面的不顺利,家人的指责和批评,也让他产生了想要干一番大事来实现自己价值的想法。“这和他的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家长多次的指责,让他产生了强烈的愿望,想成就一番大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只能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心理。”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宋律师认为,税川江虽然谎称有炸弹,但却并没有具体地去实施,他没有提出具体的交易方式和地点,只是想引起轰动的效应,鉴于此,宋律师请求法院可以酌情予以考虑。

  法院认为,税川江选择在奥运期间,编造安放炸弹的恐怖信息,造成当日晚上成都58路公交车地全部停运,已经扰乱了社会秩序,并且危害性比平常要大得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考虑到其归案后自愿认罪,并且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最终,院长杨德军当庭宣判:税川江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龙泉法记者张实秋摄影报道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