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发出《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及时掌握企业关闭停产的动向,对重点企业可能出现较大规模岗位流失的情况实施动态监测 ■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要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劳动预备制培训 ■进一步提高医疗费报销水平,适度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 本报讯(四川日报记者钟振宇)应对近期以来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工作的挑战,省劳动保障厅25日发出《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以保企业、保民安为重点,切实做好劳动保障各项工作。 通知指出,要全力稳定就业局势、稳定就业岗位。要求各地加强失业预警,及时掌握企业关闭停产的动向,对当地重点企业可能出现较大规模岗位流失的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将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纳入登记失业范围。对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返乡农民工进行失业登记,为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农民工按规定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 省劳动保障厅强调,需裁减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要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要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劳动预备制培训,以缓解就业压力。从2009年开始,省政府将对各地小额担保贷款纳入目标管理,要求贷款数额明显提高,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创造更好的条件。 省劳动保障厅指出,各地可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进一步提高医疗费报销水平,适度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地区,在保证支付的前提下,可采取一次性措施,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费率。 此外,针对节前是劳动纠纷高发期,省劳动保障厅要求各地开辟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严格依法受理和加快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