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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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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29日 ] -- 要闻 -- 版次:[ 002 ]
兼职变专职 劳动争议仲裁专人专管
2008-11-29

  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昨日挂牌成立

  本报讯(记者姚长寿)工资没拿够、社保被欠缴……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今年1至10月份,成都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比去年同期增长78%,工资、劳动关系、社保的争议案件出现了“井喷”,案件处理难度不断加大,案件处理工作量不断加重,“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提高办案质量、高效维权,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昨日正式挂牌成立。成都劳动争议仲裁院设立立案调解庭、劳动关系庭、工资福利待遇庭和办公室,是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其经费由财政拨付。

  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王健说,“现在受理最多的案件就是劳动关系案件和工资福利、社保方面的案件,所以这次专门设立了劳动关系庭、工资福利庭。”王健说,处理劳动争议在仲裁案件首先就是对劳资双方进行协调,协调不成基础上再依事实裁决,所以仲裁院专门有一个立案调解庭。王健说,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成立后,全市的19个区市县将相继成立仲裁院,2010年实现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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