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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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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28日 ] -- 成都 -- 版次:[ 022 ]
领养关系已解除她要讨回抚养权
2008-11-28

  □《离婚后前夫悄悄把女儿送人》追踪

  本报讯(彭州法记者王仁刚实习生王超)“没征得我同意,前夫把女儿抱养给了别人!”自今年7月来,家住彭州市的刘女士就为了女儿的抚养权,在当地民政局和法院之间奔波(本报8月6日曾报道)。昨日,刘女士向彭州法院状告前夫魏某,诉请判决小兰归自己抚养。

  8年前,刘女士与魏某离婚后,法院将7岁的小兰判给魏某。在刘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魏某在6年前将小兰送养给了居民刘某,彭州市民政局办理了收养手续。今年8月,刘女士将魏某告上彭州法院,要求解除刘某与小兰之间的抚养关系,将小兰抚养权变更给自己。经过3方长达两个多月协商后,本月24日,刘某解除了对小兰的领养关系。昨日上午,刘女士来到彭州法院,状告前夫魏某,诉请判决小兰归自己抚养,法院已受理,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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