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吉林省纪委牵头并协调有关部门,查处了吉林市委原常委、副市长于国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初步查明,2002年1月至2007年10月,于国华在担任桦甸市委书记,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和兼任吉林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涉嫌收受贿赂总计折合人民币700余万元,另有巨额家庭财产来源不明。同时查明于国华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包养情妇,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目前,此案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