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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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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26日 ] -- 要闻 -- 版次:[ 005 ]
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发出出租车企业组建工会的通知要求
最大限度地把出租车司机组织到工会中来
2008-11-26

  本报讯(记者王科)记者昨日从省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日前向各市州总工会及省交通工会、建设建材工会转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出租车企业组建工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工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出租车司机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会组织维护出租车行业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积极作用。

  “我省成都、绵阳等部分城市已根据本地出租车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始建会,但是,全省还有相当大部分出租车司机没有加入到工会组织中。”《通知》要求,各地工会要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出租车司机组织到工会中来,并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同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工会基层组织中”的组织制度进行工会组建工作。为此,在区县以上城市不再单独组建出租车行业工会。已组建的将纳入城市交通工会或建设工会领导。

  “出租车企业工会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重点推动以车辆承包费、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为主要协商内容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通知》指出,要建立出租车企业工会的主要措施,签订劳动合同,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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