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5版:巴蜀 都市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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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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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25日 ] -- 巴蜀 都市 -- 版次:[ 015 ]
跳车被压死 法院判赔交强险
2008-11-25

  本报讯(邛法 记者张运骄)眼见搭乘的货车驶偏路道,坐在副驾驶座上的赵先生赶快跳车逃生,哪料货车侧翻将他当场压死。事后,保险公司以赵先生为被保险车辆“车上人员”为由拒绝理赔。邛崃市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决:死者在事故发生时已置身于被保险车辆下,不再属于“车上人”,保险公司应当向其家人理赔共计118222.33元。

  法院审理查明,赵先生确是因该次事故死亡,虽然事发前赵先生乘坐于事故车上,其身份属于“车上人”。但赵先生在货车失控时跳车逃生,在车外被仰翻的车辆压住身体当场死亡,事故发生时已经置身于货车之下,其身份已发生了转变,已经属于“车外人”。据此,法院最后认定赵先生符合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身份。同时法院认定赵先生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求生,驳回了保险公司方提出“事故是受害人故意跳车造成”拒赔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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