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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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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25日 ] -- 成都 -- 版次:[ 013 ]
成都中院改判护工终获14万遗产
2008-11-25

  成都中院改判护工终获14万遗产

  □《巨额遗产赠护工是爱心感动还是阴谋巧取?》追踪

  当了5年护工的敬思江,在雇主临死之前获赠了10多万元现金。这笔钱到底是非法占有还是接受赠予?从今年年初到现在,经历了一波三折后,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决,雇主孙瑞麟生前给敬思江的14万余元现金,属于敬思江的合法财产,这样也就撤销了此前金牛区法院要求敬思江退钱的一审判决。

  回放:护工得到巨额遗产

  2003年,79岁的孙瑞麟陷入了失去老伴的悲痛中,社区主任把包括敬思江在内的几名辖区保安带到孙大爷家中,当时才17岁的敬思江最终赢得了孙老的喜欢。从此以后两人以爷孙相称。2006年,孙老把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工作人员请到家中办理了一份遗嘱公证——将位于茶店子的一套70多平米的住房赠予敬思江,按照目前市价,这套房子价值30多万元。另外,孙老还把近2万元美金兑换成人民币,让敬思江存在自己的名下。2008年3月4日,孙老离世。

  在料理孙老的后事时,姐姐孙竞侠等人看到了孙老的遗嘱,当了5年护工就能得到巨额遗产?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这全是孙老自愿赠予给敬思江的,于是孙竞侠将敬思江起诉到金牛区人民法院,要求“敬思江归还非法占有的14万余元遗产”。

  一审:判护工敬思江还钱

  今年5月8日,金牛区法院一审开庭,两个月后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赠予必须是赠予人真实意愿的表示,这笔钱数额巨大,敬思江没有证据证明,这是孙老自愿赠予给他的,虽然钱已经存进了敬思江的户头,但由于敬思江与孙老同住,存在孙让敬思江代为保管财物的情况,所以赠予的理由不能成立。另外,敬思江说有35000元是孙老给他的工钱,法院认为,如此大额现金一次性支付给护工,也是不合常理的,因此判决敬思江退还孙竞侠143200元现金。

  终审:改判敬思江得14万

  敬思江不服判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院最终认为,按民事诉讼当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该提供证据”的规定,孙竞侠称,敬思江得到的钱是非法占有,其提交的证据却不能证明“非

  法占有”性质。孙瑞麟将房屋赠予敬思江的事实可以印证,因此孙瑞麟的赠予和支付报酬符合情理,原判决推测敬思江与孙瑞麟建立保管关系不当,但敬思江的银行存款已经在其名下,因此应认定为其合法财产。终审判决下达后,敬思江终于得到了这笔巨额遗产。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敬思江,跟此前官司缠身时相比,他的语气轻松了不少。他说之前老家房子遭震垮了,直到现在官司了结了,他才敢把钱取出来修房子。他还表示,虽然与孙老继女的房子官司还没了结,但等自家房子修好了,他还是要到外地去打工。  记者李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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