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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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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24日 ] -- 都市 -- 版次:[ 018 ]
道旁树太繁茂 告它侵了“采光权”?
2008-11-24

  道旁树太繁茂告它侵了“采光权”?

  本报讯(记者朱丹实习生李洁茹摄影雷远东)昨日,久违的阳光又光临成都,正通顺街某小区街面房二楼的住户郑伟却因家里晒不到太阳而犯愁——靠窗的大树太繁茂了。

  下午3点过,记者来到郑伟家楼下,放眼望去,棵棵粗壮茂密的黄桷树,整齐地排列在正通顺街的一旁。茂密的树枝都已经伸进了路边住房二楼的窗户里,有些二楼的窗户甚至快要被树枝完全遮住。“害得大白天必须开灯。”回想起买房的过程,郑伟一脸愁苦,看了许多楼盘最终下决心买这里,正是看上了这里街道两旁的绿树。

  郑伟埋怨道,家里的电费一个月就要200多元,比起楼上的用户高了一倍。“简直是暗无天日,我打算用物权法来维护自己的采光权。”昨天,跟其他二楼同样受影响的住户商量后,郑伟决定把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以讨回自己的采光权。

  对此,天则律师事务所的安季勋律师说,大树属于公共设施,不符合《物权法》中对采光权的规定。大树要长多高不是人为能控制的。他建议郑伟应向环保、绿化市政部门反映情况,协商解决。

  报料人:郑先生线索奖: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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