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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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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20日 ] -- 要闻 -- 版次:[ 001 ]
明年起 我国将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2008-11-20

  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从明年起,国家逐步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还透露,我国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通知指出,要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按被征土地同地同价原则,综合论证和听证结果,由地方政府批准实施统一的征地补偿标准,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合理补偿,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通知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非农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国家征收。不得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宅、不得建设高尔夫球场、不得建设其他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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