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科 实习生 彭莎莎)记者昨日获悉,省交通厅、省物价局日前公布了《关于都(江堰)汶(川)公路石马巷至玉堂段高速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同意都汶公路石马巷至玉堂9.8公里高速公路交工验收合格后临时开通试运行。该项目与成灌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取车辆通行费,在玉堂设匝道收费站1个。 根据收费标准,都江堰石马巷至玉堂通行费1-5类车分别为每车次5、5、10、15、15元。 批复中对收费范围作了明确规定:除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地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我省及与我省已开通绿色通道省(市)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外,其他车辆都应依法缴纳车辆通行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