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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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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20日 ] -- 都市 -- 版次:[ 018 ]
出纳挪用17万公款 庭审搬进社区
2008-11-20

  本报讯(陈太富 记者 李寰)社区水电费出纳秦琼华利用职务便利,采用推迟入账的方式挪用了17.9万元公款。为了给社区居民一个警示,也为了让广大居民共同监督社区工作人员,昨日上午,成都市金牛区法院把这起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秦琼华曾经工作的侯家桥社区。经过近半小时的审理,法院当庭宣判,秦琼华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听说是审理社区的出纳,侯家桥社区居民一大早就赶到了庭审现场,60多岁的陈大妈告诉记者:“这是发生在我们社区的事情,过来看看法院怎么审。”法院和检察院还专门准备了一份调查问卷,请大家对检察官、法官的仪容仪表,法律术语的使用以及大家对案件审理结果的评价等等打分。

  据审查,秦琼华从2005年开始在侯家桥社区当水电费出纳,因为辖区住户很多,秦琼华每个月都能够收到大笔水电费,因为社区的管理有疏漏,给秦挪用公款提供了便利。秦琼华昨天在法庭上说,并不是她故意挪用的,因为丈夫生前欠下了大笔债务,很多债主上门找她还钱,她找遍了亲戚朋友都没借到钱,所以就打起了公款的主意。“我认识到错误后就自首了,并且把房产证交给社区拍卖,我要退赃。”据调查,秦琼华家因为拆迁分得了60平方米的房屋,但至今还没有拿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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