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东阳)有电子眼的路口就老老实实,没有电子眼的路口就随便冲——如此“遵守”交通法规看来要行不通了。成都交警四分局昨天开始对此种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草堂北路与牧电路口,四面都有红绿灯但没有电子眼。昨日上午10时13分,草堂北路由南向北方向的红灯亮起,其他车辆都陆续停了下来,但是一辆车牌号为川ATM715的出租车却开过了路口。执勤民警根据取证的录像资料,立即将出租车拦下来。开车的哥叫陈树人,属于“服务公司”。交警对驾驶员批评教育后,开出一张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单。 据民警介绍,交警的流动电子眼将在没有固定电子眼的路口抓拍冲红灯的违法行为,其处罚与固定电子眼的处罚标准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