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政务公开办负责人:政府部门财务信息极其敏感,公开难度极大 近日,辽宁沈阳市民温洪祥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递交《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沈阳市政府各个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单位事业性经营收入等财务账目,以及政府各部门年度财务审计结果。 申请人:赞助款招待费需公开 工资、福利、财政拨入资金、下级单位上缴资金、其他单位赞助款、办公费、招待费……这份申请表中,温洪祥共列举了沈阳60个政府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应公开的21个项目的财务账目。如果这个申请被准许,就意味着,这60个政府部门的花销将全部向社会公开。 作为职业律师的温洪祥说,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于纳税人,“作为一名公民和纳税人,有权利知道每一笔钱是如何花掉的。”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公民的权利。 公开办:没先例结果不容乐观 沈阳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负责人说,政务公开办已接受温洪祥的申请。从目前审定的情况看,该申请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务公开部门将按程序把申请表发送至涉及到的60个政府部门,目前已在做这个工作;同时协调财政局、审计局,积极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财政局、审计局也接受了我的申请,但尚未答复,也没有表态。”温洪祥说。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一个月内,3个部门将给予温洪祥答复。 “由于国内还没有先例,政府部门财务信息又极其敏感,难度极大,这个公开可能不会一蹴而就,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沈阳政务公开办相关负责人分析。 市民:政务公开不能避重就轻 温洪祥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就应该公开,财务状况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审计法也明确规定,审计结果可以向社会公布。 但很多市民反映,在政务公开上,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需要公开的内容,仍不明确,不具体。在人、财、物等问题上,公开程度还不够。部分部门因为维护个人或地方利益等种种目的,以“保密”为借口,对群众真正关注的政务活动隐而不报,导致政务公开避重就轻。其次,监督力度要加大,对不公开、假公开,应有相应的处罚。 据《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