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曙驰)记者昨天从四川省中小企业局获得信息,近期四川将在金融机构中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运用应收账款融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据悉,《物权法》实施后明确了应收账款、库存及权利等可作为企业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克服了之前《担保法》只允许以不动产,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作为抵押担保物的不足。从2007年10月开始,全省已登记开展了近2000笔应收账款质押业务,但中小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比例还很低。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中小企业总资产中,动产占75%左右,应收账款和存货比例占到60%以上,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总额达1500亿元以上。但目前采用应收账款向银行进行贷款的企业,仅仅占全省32.3万家中小企业的0.6%,造成大量可供质押的应收账款资源闲置和浪费。”四川省中小企业局融资担保处处长王永其表示。 “推动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工作,是盘活中小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方式,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具有重要意义。”王永其透露,四川省中小企业局正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合作,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的认同度,给予中小企业有力的信贷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