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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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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15日 ] -- 要闻 -- 版次:[ 002 ]
赴欧洲旅游一定注意在护照上签名
2008-11-15

  本报讯(记者石莉芳)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外办获悉,目前市民赴以色列等地的出国签证有新要求,赴欧洲旅游则应注意护照上有无签名。据了解,一些欧洲国家机场警方加强了对中国旅客护照上“签名”项的检查,若发现护照上无签名,将视为无效护照并对持证人罚款。为避免入境受阻,外交部领事司特别提醒出国公民:出行前务必检查护照(包括因私、因公护照)上的“持照人签名”项目,如无签名,请及时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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