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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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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15日 ] -- 要闻 -- 版次:[ 001 ]
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明年取消
2008-11-15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14日宣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或停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暂住证(卡)工本费、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等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次取消或停止收费,主要是证书工本费、登记费和审查费等行政管理类收费,涉及30个部门。两部门要求,上述收费取消或停止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区和部门出台的收费项目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相类似的,一律予以取消;对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也不得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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