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运骄)模仿驰名商标红蜻蜓,成都某鞋城一商家竟公然打出山寨商标“两只红蜻蜓”揽客。昨日,红蜻蜓公司状告成都皮鞋个体经营户林某、王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在成都中院开庭。据悉,这是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月”成都开审的第一起知识产权案。 红蜻蜓公司的注册商标为一只蜻蜓与中文“红蜻蜓”、拼音“hong”组合而成,而林某、王某在成都某鞋城销售的皮鞋标记有红蜻蜓的图案,只不过其销售的皮鞋标识的不是一只蜻蜓,而是两只。认为林某、王某使用的商标侵权,日前,红蜻蜓公司一纸诉状将林某、王某告上法庭。 经过3小时的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并登报消除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