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运骄)今年2月4日,距离过年只剩2天,在成都打工的中江县人陈东(化名)却如坐针毡:他已多次向成都某装修公司讨要工钱未果。一怒之下,陈东携带汽油来到位于高新区紫荆南路上某酒楼。在与酒楼员工争执过程中,他点燃了沾有汽油的报纸,引发酒楼大火,造成酒楼三名员工死亡。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陈东5次跪倒,痛哭悔过。 昨日上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41岁的陈东被法警带进法庭,站在审判席环顾四周后,他扑通一声跪倒:“我只是为了讨回我9000元的工钱,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结果……”之后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陈东5次痛哭下跪,对自己的行动表示忏悔。因其情绪激动,法院中途宣布休庭。 据公诉方指控,陈东讨要工资未果,来到紫荆南路上某酒楼进行威胁,纵火导致两名酒楼员工被烧死、一名员工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另有两人受伤,酒楼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了纵火罪。对此,陈东当庭全部予以承认,他的辩护律师以他“系初犯、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意相对较小”为由,诉请法官从轻处罚。由于案情重大,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