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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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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13日 ] -- 要闻 -- 版次:[ 002 ]
地震遇难者家庭开始接受再生育帮助
2008-11-13

  北川县曲山镇的田绍林最近向临时安置点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咨询:“我妻子上一胎是剖腹产,还能再生孩子吗?”工作人员回答说,只要两胎间隔时间满三年就可以。

  半年前,田绍林5岁的儿子田柯在地震中遇难。两个月前,计生干部统计有再生育需求的受灾群众情况,田绍林填了登记表。他说:“还是想要个孩子,也许会好些……”

  据四川省人口计生部门调查,汶川地震中失去子女的独生子女家庭有8000多个。地震刚过,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就在5月底要求受灾地区政府“要按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有子女在震灾中死亡或伤残的家庭,给予再生育政策照顾”。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7月25日审议通过了《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四川省数以万计在地震中失去孩子或有子女伤残的父母被允许养育新的生命。

  据北川县计生局局长陈昌军介绍,目前北川县已有802对夫妇登记再生育。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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