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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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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12日 ] -- 要闻 -- 版次:[ 004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痔血胶囊”可能致肝损害
2008-11-12

  本报讯(记者刘璐实习生尹雯婷)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17期药品不良信息通报,提醒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广大公众关注痔血胶囊引起的肝损害。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痔血胶囊涉及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迅速增加。截至9月25日,国家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共收到来自全国6个省、直辖市的痔血胶囊相关病例报告35例。

  国家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分析提示,痔血胶囊与肝损害的关联性较为明确,但发生机制尚待进一步研究,建议临床医师在选择用药时,注意分析效益和风险,辨证施治,在用药过程中密切监测患者的肝功能,肝功能异常或特异体质者慎用;建议患者严格遵医嘱用药,避免大剂量、长期连续用药,一旦出现纳差、尿黄、皮肤黄染等症状应及时停药就医;建议相关企业开展肝损害不良反应发生机制的研究,采取措施做好痔血胶囊的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和培训,并提醒有关生产企业按规定收集报送以上药品所有不良反应报告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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