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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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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12日 ] -- 要闻 -- 版次:[ 002 ]
标砖卖高4分钱被罚20万
我省曝光6起地震灾区建材价格违法典型案件,最高罚款20万元
2008-11-12

  擅自涨价、变相提价、行业协会组织串通涨价……11日下午,四川省物价局通报了近期在彭州、北川、广元、巴中等地震灾区查处的6起建材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以警示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违法提价花样繁多

  在这些案件中,相关企业的违法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其中,10月6日,彭州市新兴镇富鑫矸砖厂擅自将彭州市灾后重建标砖特供价格由0.33元/匹提高到0.37元/匹,被当地物价部门依法处以20万元罚款,是6起案件处罚金额最高的一个。

  有企业“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梓潼县仁和镇天茂页岩砖厂采取先低价预售,再要求用户高价补差价的方式销售标砖,被当地物价部门依法处以2万元罚款。

  以次充好、变相提价也是违法企业的伎俩之一。苍溪县石门场罗媛建材门市部在向部分农户出售钢材时,将直径为8毫米、7毫米、4毫米的钢材,分别充当直径10毫米、8毫米、6毫米的钢材销售,并按大型号的定额计算重量向农户收取价款。最后,这家门市部被当地物价部门责令将多收款退还消费者,并被罚款2万元。

  个别地方的行业协会也充当了不光彩角色。南江县“七连煤协会”今年先后3次以文件形式统一煤炭销售价格,平均每吨涨价50元,属行业协会组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该协会最后被物价部门依法罚款12万元。

  加大打击进厂督察

  “希望各重建定点乡镇安排价格监督员进厂督察,尤其要加大对砖厂的督察。”省物价局要求建材生产销售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醒目位置标明产品的型号和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标价不能高于当地最高限价。此外,和以往不同的是,除了约束卖方、即生产厂家外,省物价局对买卖双方——生产厂家和中间经销商违规哄抬建材物价、扰乱建材市场的行为,也将加大打击力度。

  业内人士认为,稳定价格关键在于增加建材供应。省经委主任焦伟侠透露,今年四川省将新增水泥产能1760万吨,未来两年,还将新增2920万吨左右,可逐步满足灾后重建水泥的需求。

  记者王科实习生彭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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