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私广场存在安全隐患,请消费者不要随意进场购物……”因为不愿将商场继续承包给个体户邱成经营,成都衡桥精品家私广场的房东便想出了这样的“怪招”,害得50多户商家至今无法经营(本报10月11日曾报道)。后来邱成状告房东单方毁约,诉请法院判令继续履行承包合同,并判令房东承担停业损失费74.885万元。昨日,这起备受市民关注的商场停业风波,在成都市武侯法院公开审理。 喇叭高吼房东想赶商家走 据介绍,衡桥精品家私广场位于武侯成双大道北段,内有50余户商家。商场房东是成都武侯区簇桥预制厂(以下简称预制厂)。几年前,预制厂将经营权转给成都衡桥四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富公司)。2003年8月,邱成与上述两家公司签了承包协议,期限12年。 据商场股东石经勇介绍,7月30日,他们接到四富公司通知,要求解除承包协议。邱成拒绝了四富修改协议,调整商场租金的要求后,四富就在大门口安装高音喇叭,向客人吼:“商场存在安全隐患,请消费者不要随意进场”。消费者闻言无不变色离去。10月2日,四富公司又开来卡车堵住商场大门,50多户商家无法经营。 争议焦点性质是包还是租 在昨日的审理中,四富公司及预制厂委托律师岳某提出,“我们只是承包关系,不是租赁关系,因为他们违约,公司才终止协议。”岳某说,商场用地属国有土地,预制厂仅拥有土地承包权。预制厂向行政部门申请的经营范围是预制板,邱成却将商场分包给他人卖家具。鉴于邱成擅自改变商场使用性质,违约在先,公司才想解约。岳某承认“吼”顾客的事,但他说,法律并未规定,房东必须采用何种方式收回经营权。对此,邱成的辩护律师李某出示了去年1月,由四富公司法人代表与邱成签订的承诺书,其中双方约定将承包关系更正为租赁关系。李某称,据相关规定,租赁期间,房东无权干涉房客的经营方式。 3小时的庭审交锋后,法院决定休庭择日判决。 武法记者王仁刚实习生王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