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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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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12日 ] -- 成都 -- 版次:[ 017 ]
见义勇为定点医院 成都又添26家
2008-11-12

  本报讯(记者童星燕)继2007年成都市卫生局配合市综治办在全市确定了24家医疗机构作为首批见义勇为定点医院后,昨日成都市再次确定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等26家医院为第二批见义勇为特约定点医院。

  这些定点医院接到见义勇为患者时,将按照“六免、八减、三优惠、一方便、零加价”原则,对救治对象实施医疗优惠。六项免费项目包括普通门诊挂号费、门诊肌肉注射费等。特约定点医院在接收可能为见义勇为的伤员时,可先行收取相关费用并及时通知发生地区(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事机构。由综治机构接到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现场初次确认,且5日内作出是否见义勇为的认定,并发出书面通知,特约收治医院则据通知将收取的费用退还见义勇为者,并按照见义勇为救治优惠项目对其实施医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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