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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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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11月10日 ] -- 要闻 -- 版次:[ 002 ]
今日起 成灌高速恢复收费
2008-11-10

  

  本报讯(记者朱丹 实习生李洁茹)从今日零点开始,因抗震救灾而对车辆暂时免费的成灌高速公路将恢复收费,收费标准和免费前一样。据悉,成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旗下的老成灌路地震后也同时实行免费,现在还将免费一段时间。

  据悉,恢复收费后,为了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成灌高速还将对以下7类车实行免费通行。1、对持有四川省交通厅统一制发的“抢险救灾工作车卡”的对口援建四川灾区的省、市指挥部工作用车予以免费放行。2、地震灾区县级及以上政府组织的运输灾区农房重建建材特供产品车辆,凭县级及以上政府特供办签发的“四川省灾区农房重建特供建材调拨单”和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发的“四川省灾区农房重建特供建材运输派车单”,免收公路车辆通行费。特供产品运输车辆空车返程时,凭该趟次“派车单“和灾区收货单位的收货证明或已签收的“调拨单”免费通行。3、在“‘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期间,运输捐赠物资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4、对持有省交通厅和省地震局联合制发的“四川省地震科考车临时免费通行证”的一、二类车免收车辆通行费。5、对执行抗震救灾任务的军警车、救护车以及绿色通道车等车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免费通行。6、对运输帐篷、活动板房进入地震灾区的车辆以及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安排运输救灾物资和人员的车辆,经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运送安置转移、集体返乡受灾群众的客车,凭救灾物资调拨单或客车调用指令和省运管部门开具的派车单可免缴通行费。7、对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所有免收通行费的车辆及原执行的绿色通道等国家规定的免费车辆继续免收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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