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华西简介 |     PDF版 | 主编信箱 | 广告价格   
首       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版面概览   
2008年11月1日 星期
4下一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期:[ 2008年11月1日 ] -- 要闻 -- 版次:[ 001 ]
明年参加新农合人均筹资提到100元
2008-11-01

  本报讯(记者童星燕)日前,省卫生厅调整完善新农合筹资、补偿方案,明年参合农民筹资将人均达到100元。

  我省将统一费用补偿模式,由大病统筹补偿和重大慢性非住院疾病补偿及家庭账户相结合模式,过渡到大病统筹补偿加门诊统筹补偿模式,还将调整大病补偿比例,到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原则上不超过100元。当年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大于15%、历年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大于25%的县(市、区),可以施行二次补偿,确保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当年出生婴儿可随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各项补偿政策,不得将公卫、婚检等列入新农合基金支出范围,不得使用新农合统筹基金为参合农民购买补充大病医疗保险。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