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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年03月23日] -- 川南读本 -- 版次:[d06]
宜宾市出台《脱贫攻坚贫困户子女上学救助兜底保障方案》
建卡贫困户子女 吃住学全解决
2016年03月23日

  

  近日,宜宾市出台《脱贫攻坚贫困户子女上学救助兜底保障方案》,为该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6万余名上学子女,通过政府主导、社会捐助、勤工俭学等多渠道,构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上学救助保障机制,解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贫困户子女上学难问题,并从 2016 年秋季学期起,资助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确保每一个精准识别的贫困户子女能上学。

未在宜宾就读不享受政策
  方案提到,全面实施减免(资助)就读费用计划,构建“3+9+3+N”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上学救助障机制,此机制全面免除宜宾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上学子女学前教育阶段保教费,义务教育阶段教辅费,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费、书本费、教辅费,中职教育阶段书本费;补助学前教育阶段午餐费,义务教育阶段早晚餐费,高中教育阶段住宿费和生活费(每生每学年按在校200天计算)。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贫困户上学子女住校就读,解决吃住学问题。2016年秋季学期起,资助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此机制对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未在宜宾市就读的,不能享受教育扶贫救助政策。
  具体救助程序为,高中及以下学段:由学生提出申请报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学校审核公示后上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市属院校根据学生户籍按县、区汇总审核交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县级扶贫部门审核后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经其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学校;大学学段:由学生提出申请报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会同县级扶贫部门审核后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经其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将资助金发放学生并提供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全面实施“六长”负者制
  此次将全面实施“六长”负责制,构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责任机制。全面落实县(区)长、局长、乡长、校长、村委会主任(村长)、家长“六长”负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县(区)长、局长、乡长履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村长应当为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贫困户家长应当依法保证其子女按规定上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未按规定送子女就学接受义务教育或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子女就学的,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就学。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继续实施“亲情电话”工程,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辅导制度,加强关爱、教育和管理.
  构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公平接受教育救助机制,具体包括科学实施学校建设规划,按照“规模适度、接送方 便、安全实用”的原则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推进“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偏远地区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开设幼儿班或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成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伍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