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现金变冥币信用社人员监守自盗”后续 华西都市报讯(谢华伟马新玲记者罗暄)昨日,内江市东兴区法院通报:该院近日一审公开宣判一信用社储蓄会计利用工作便利,采用冥币换真钞的方法,将单位30万元现金据为己有的职务侵占案(本报曾报道),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廖义琴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元。 经法院查明,廖义琴于1991年12月至案发,一直在内江市东兴区农村信用社工作,案发时任椑木信用社储蓄会计。今年4月22日下午,廖义琴利用其担任信用社储蓄会计的职务便利,在下班前查验钱箱之机,用10多天前购买并事先捆扎好的3捆冥币,将钱箱内的30万元现金换走,藏匿于邻居刘某家中。 据廖义琴供述,她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其弟弟在外地搞工程欠了账,她找同事陆续借了20多万帮其还账,后因弟弟无法如期归还,遂实施了前述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