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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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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8月29日 ] -- 成都/巴蜀 -- 版次:[ 015 ]
体内钢板断裂状告医院索赔21万
2010-08-29

  华西都市报讯(金牛法记者张运骄)70多岁的于婆婆因股骨骨折,在成都城西某医院治疗时被植入固定钢板。

  但没过多久,钢板发生断裂导致二次手术。为此,于婆婆向金牛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医院索赔21万元。

  去年4月,家住金牛区的于婆婆不小心摔伤了股骨,于是前往城西某医院就医。医院当时要为她实施大腿股骨内固定手术。

  于婆婆诉称,手术前,医院明确向她说明进口钢板与国产钢板价格不同,于婆婆在综合考虑后选择了进口钢板,并支付了与之相对应的治疗费4万余元。

  可术后不久,于婆婆身体内的固定钢板发生断裂,使她不得不到另外一家专业骨科医院重新进行手术,又用去医疗费5万多元。

  于婆婆诉称,让她意外的是,第二次手术从她身体内取出的钢板,经验证竟是国产钢板。

  “这明显是欺诈行为。”为此,于婆婆多次找到医院要求赔偿,被拒绝后,她最后将该医院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住院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216205.37元。

  记者致电被告医院时,该院医务部蒋部长称,造成于婆婆腿股骨钢板断裂的原因有很多,不能由此来断定她体内的钢板质量不合格。而且,于婆婆入院时,医生已经就询问过她需要按哪一种钢板,并把每一种的材质、质量进行了说明,最后,用进口或国产的钢板是于婆婆自己选择的。

  蒋部长还说,于婆婆到底选择的哪一种钢板,他并不是很清楚。但他肯定的是,医院的医生绝对不会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每一款钢板上都有编码,也有相应的价格,于女士可以根据病历单上的记录进行核对,这中间肯定有误会。

  金牛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医院已经接到金牛法院传票,蒋部长说“我们尊重法律的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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